新北市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及管考作業缺失,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查處失職人員,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新北市政府刻正推動多項重大建設,包括捷運、污水下水道等,迄民國(下同)100年12月底止,列管1億元以上之重大建設計畫計114件,計畫金額總計1,323億元,預算規模龐大。惟各項列管計畫能否如期如質完成,有賴該府主計及研考等相關單位覈實監督考核。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新北市政府100年度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及監督考核作業情形,發現缺失包括:資本支出預算執行不可控制及施政計畫不可抗力等因素,分別由該府主計處及研考會認定,衍生同一事由但認定標準不一情事;施政計畫肇因代(協)辦機關延誤以致進度落後者,欠缺相關究責機制;機關填報計畫進度及預算執行有關資訊錯誤頻仍,填報品質管控不良;列管計畫進度落後逾20%之案件比率近19%,當年度末(11、12兩月)計畫進度仍持續落後逾10%之件數比率則近17%者,預算執行情形不佳等。經促請新北市政府檢討現行管考制度及相關法規,另就執行進度落後案件查處相關人員疏失責任。
該府檢討改善結果:為避免該府主計處及研考會雙重考核徒增行政成本,廢止現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資本支出預算執行考核要點」,由研考會專責辦理計畫相關評核作業,主計處則定期將各機關預算執行情形提報市政會議,督促各機關就執行落後部分積極辦理;進度落後案件檢討結果,水利局辦理「淡水河疏浚及忠孝橋、華江橋碼頭新建工程」及民政局辦理「新北市軍人忠靈祠第二納骨塔興建工程」等2案,分別因進度延宕、不當增加工程款支出等因素,核予相關人員3員各申誡1次處分,後案設計監造單位因作業疏失罰款200萬餘元;此外,該府因應實際需要修(增)訂管考法規,包括:「新北市政府年度施政計畫選項管制評核作業要點」、「新北市政府施政計畫管考制度調整方案」、「新北市政府管制計畫『作業計畫系統』填報注意事項」及「新北市政府管制計畫『執行情形系統』填報注意事項」等4種,明訂計畫代(協)辦機關應負責任、進度落後相關議處規範及管考資訊填報方式與說明等。
該府檢討改善結果:為避免該府主計處及研考會雙重考核徒增行政成本,廢止現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資本支出預算執行考核要點」,由研考會專責辦理計畫相關評核作業,主計處則定期將各機關預算執行情形提報市政會議,督促各機關就執行落後部分積極辦理;進度落後案件檢討結果,水利局辦理「淡水河疏浚及忠孝橋、華江橋碼頭新建工程」及民政局辦理「新北市軍人忠靈祠第二納骨塔興建工程」等2案,分別因進度延宕、不當增加工程款支出等因素,核予相關人員3員各申誡1次處分,後案設計監造單位因作業疏失罰款200萬餘元;此外,該府因應實際需要修(增)訂管考法規,包括:「新北市政府年度施政計畫選項管制評核作業要點」、「新北市政府施政計畫管考制度調整方案」、「新北市政府管制計畫『作業計畫系統』填報注意事項」及「新北市政府管制計畫『執行情形系統』填報注意事項」等4種,明訂計畫代(協)辦機關應負責任、進度落後相關議處規範及管考資訊填報方式與說明等。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內部控制、行政管理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