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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新豐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期程延宕且品質欠佳,經審計部查核後陳報監察院,案經監察院立案調查後,函請交通部督飭所屬檢討改進,該局已採行改善措施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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