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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苗場基因檢測及種子檢查規費收費標準未適時檢討修正,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新訂收費標準

公告新訂受託檢測收費標準
公告新訂受託檢測收費標準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112年8月1日改制,下稱種苗場),提供國內種子(苗)業者各項植物作物種子病害品質認證檢測服務,並訂定收費標準,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種苗場未適時檢討修正收費標準,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廢止並新訂收費標準。
審計處指出,依規費法第11條規定,規費之收費基準,業務主管機關應考量辦理費用或成本變動趨勢、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及其他影響因素,每3年至少應定期檢討1次。種苗場為促進種苗研發相關業務推廣及服務品質,提供國內種子(苗)業者各項植物作物種子病害品質認證檢測服務,並依據該場受託辦理基因轉殖植物及植物病原檢測收費標準、受託辦理種子檢查收費標準(下稱受託收費標準)收費。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10月查核發現,該2項受託收費標準於102年3月14日及103年7月14日公告後,截至111年7月底止,基因檢測及種子檢查之各項檢驗項目,相關直接及間接成本已由51元至3,015元增加為302元至4,516元,惟種苗場已逾8年未依規費法規定檢討收費基準,經於112年1月函請種苗場檢討妥處。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種苗場已於113年3月廢止基因轉殖植物及植物病原檢測等2項受託收費標準,並訂定「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標準」,以合理反映檢測成本。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12-11)
被審核機關: 農業部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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