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撥用安通農場土地進行開發與使用,卻長年閒置,審計部促請改善,已將部分土地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玉里醫院(下稱玉里醫院)為病友職能復健需要,於91年間經行政院核准以2,806萬餘元有償撥用花蓮縣富里鄉吳江段24地號等41筆國有土地(下稱安通農場土地),合計面積122.34公頃,以進行開發與使用。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安通農場土地因未能順利完成開發,致土地長期閒置,經函請研謀改善,業將部分土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
審計部指出,玉里醫院考量收治精神病患人數眾多,缺乏戶外職能訓練及休閒場所,於90年編列預算向前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現更名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有償撥用大面積國有土地,91年4月辦理安通農場土地開發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預計以8年、預算6,500萬元進行開發,惟廠商規劃結果,開發經費需4億1,070萬元,超乎預期。復為節省開發經費,乃於93年2月改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預估開發經費3億4千餘萬元。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玉里醫院未先行評估撥用及進行開發之可行性,先期規劃未盡周延,致廠商規劃之開發經費較該院預估大幅增加,卻未妥適檢討與因應處理,逕予擱置開發作業;嗣改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惟所規劃方案對民間業者未具開發誘因,經多次公告招商未果而予撤案,後續亦無積極作為,復未依國有財產法第39條規定撤銷撥用國有土地,致土地閒置逾12年,未能適時釋出作有效運用,遂函請衛福部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玉里醫院經管坐落花蓮縣富里鄉吳江段24地號等41筆國有土地,截至113年8月底止,其中36筆土地業依規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以作有效運用。
審計部指出,玉里醫院考量收治精神病患人數眾多,缺乏戶外職能訓練及休閒場所,於90年編列預算向前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現更名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有償撥用大面積國有土地,91年4月辦理安通農場土地開發規劃設計監造採購案,預計以8年、預算6,500萬元進行開發,惟廠商規劃結果,開發經費需4億1,070萬元,超乎預期。復為節省開發經費,乃於93年2月改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預估開發經費3億4千餘萬元。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玉里醫院未先行評估撥用及進行開發之可行性,先期規劃未盡周延,致廠商規劃之開發經費較該院預估大幅增加,卻未妥適檢討與因應處理,逕予擱置開發作業;嗣改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惟所規劃方案對民間業者未具開發誘因,經多次公告招商未果而予撤案,後續亦無積極作為,復未依國有財產法第39條規定撤銷撥用國有土地,致土地閒置逾12年,未能適時釋出作有效運用,遂函請衛福部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玉里醫院經管坐落花蓮縣富里鄉吳江段24地號等41筆國有土地,截至113年8月底止,其中36筆土地業依規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以作有效運用。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三廳(發布日期:2024-10-17)
被審核機關:
衛生福利部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