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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已核准報廢車輛,遲未繳回車牌辦理註銷,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修正郵政車輛管理要點

郵政車輛
郵政車輛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郵政公司)為管理郵政車輛訂定相關管理要點,經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經鑑定無修復價值且已核准報廢車輛,遲未繳回車牌辦理註銷,增加不必要之車輛稅費支出,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正郵政車輛管理要點,強化車輛報廢管控機制。
審計處指出,郵政公司為辦理郵件運送、收攬、投遞等郵政業務,購置各式郵政車輛,截至112年底止,計有6輪以上大型車466輛、4輪小型車2,821輛及機車7,880輛,並訂定郵政車輛管理要點,規範車輛採購、使用、維護保養、報廢等事宜,及建置郵用車輛衛星定位管控系統、車務系統,以強化外勤人員駕駛安全及車輛使用管理。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3月查核發現,截至112年底止,郵政公司經鑑定無修復價值核准報廢車輛計4,991輛,車輛報廢鑑定日與繳回車牌辦理註銷日期平均相距12天,惟部分車輛相距天數逾百日,甚有逾千日始辦理車牌註銷情事,增加不必要之車輛稅費及檢驗費等支出,且該等車輛車況不佳,若行駛道路亦增加交通事故風險,遂於113年5月函請郵政公司檢討改善,健全車輛管理機制。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郵政公司已於113年8月16日修正郵政車輛管理要點,增訂申請報廢或停止使用之郵政車輛,應於30日內至當地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牌照,並於車務管理系統登錄等規範,以強化郵政車輛報廢管控機制。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10-17)
被審核機關: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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