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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經管橋梁安全監管機制未臻完善,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嘉義市彌陀映月斜張橋
嘉義市彌陀映月斜張橋
嘉義市政府(下稱市政府)為經管橋梁維護管理,辦理橋梁安全檢測作業,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府遲未訂定安全維護管理課責機制,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以健全橋梁安全監管機制,促進橋梁維護管理成效。
審計室指出,依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第二代臺灣地區公路橋梁管理資訊系統資料,截至108年底止,市政府經管橋梁計161座,為維護轄內橋梁安全,辦理橋梁資料普查及安全檢測作業。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3月間派員查核發現,交通部於104年8月間修正臺灣地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評鑑實施要點,已將課責機制訂定情形納為橋梁評鑑項目;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編列107年度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評鑑報告亦建請市政府儘速配合研訂,經追蹤結果,仍未辦理;另該府辦理橋梁資料普查及安全檢測期程管控作業未盡周妥,未能落實橋梁維護管理機制,審計室遂於109年4月函請該府積極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督促相關單位積極辦理,並於109年12月2日頒訂「嘉義市政府道路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規範轄管橋梁巡查、檢測頻率及維修作業,俾供遵循,以健全橋梁安全監管機制,維護橋梁使用安全,提升民眾通行安全。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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