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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東勢市場新建工程計畫執行及營運效能過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北市林口東勢市場外觀
新北市林口東勢市場外觀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林口鄉市16公有市場(下稱林口東勢市場)新建工程計畫執行及市場處辦理該市場營運管理情形,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市場於興建時反覆變更興建決策,延宕計畫期程近2年,且2樓部分空間及設備閒置未使用達3年餘等效能過低情事,經函請檢討妥處,已成立市場開發之專責機構及評估標準,並訂定相關輔導規定,將閒置空間規劃設置為林口區銀髮俱樂部,提升市場空間運用效益。
審計處指出,新北市林口區公所(99年12月25日改制前為臺北縣林口鄉公所)為提供東勢、仁愛、麗林及麗園等地居民優質生活環境、建構機能完善社區生活空間,於95年4月開始辦理林口東勢市場新建工程計畫,興建地上3樓、地下2樓之多目標使用大樓,並於102年9月4日完工,102年10月1日正式營運,結算金額計2億5,531萬餘元。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9月查核發現,本案工程規劃時未盱衡設施服務對象之需求,肇致工程設計及施工階段反覆變更興建決策,延宕計畫期程近2年;辦理市場啟始營運規劃未適時輔導及強化自治會組織職能,肇致營運窒礙問題遲未改善,2樓部分空間及設備閒置未使用達3年餘,審計處遂於109年3月函請新北市市長檢討妥適處理。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新北市政府於103年成立市場處專責辦理未來市場之開發,並陸續建立市場開發及評估標準,暨於109年7及8月分別訂定「新北市政府市場處公有零售市場攤(舖)位設施設備及搬遷進駐補助作業要點」、「市場改(新)建各階段應注意及執行事項」等規定,以輔導並強化市場自治會組織功能;2樓閒置空間部分,已設置為林口區銀髮俱樂部,提升市場空間運用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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