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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高風險群場所設置住警器比率偏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下稱消防局)自103年起持續推動補助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下稱住警器)實施計畫,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轄內高風險群場所設置住警器比率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正補助措施,協同相關單位加強宣導,並將身心障礙者列為優先協助對象,有效提升住警器設置率,維護民眾居家安全。
審計處指出,臺南市政府為降低住宅火災事故,維護民眾居家安全,自103年起持續推動補助轄內低收入戶、高齡獨居長者、身心障礙者等特定對象居住處所,及狹小巷弄、水源不足地區建築物等特定區域設置住警器,期強化高風險群場所住宅消防安全。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4月查核發現,截至同年1月底止,臺南市轄內高風險群場所應設置住警器總戶數為11萬7,321戶,已完成設置2萬7,581戶,設置率23.51%,除高齡獨居長者設置率逾9成外,其餘住宅式宮廟56.64%、低收入戶46.83%及身心障礙者20.54%,又狹小巷弄與水源不足地區建築物之住警器設置率僅17.38%,計畫推動成效有待提升,審計處遂於108年5月函請消防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消防局考量轄內弱勢族群需求及避難能力,將身心障礙者列為優先協助對象,並於108年5至7月分別邀集民政局、社會局及教育局等機關研商協作機制及強化宣導作為。截至109年底止,轄內高風險群場所住警器已設置11萬3,589戶,設置率達96.82%,其中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等對象亦分別達99.55%、93.51%,住警器設置率大幅提升,維護民眾居家安全。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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