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辦理產學營運中心大樓新建工程,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已完工驗收並供相關單位進駐使用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下稱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下稱臺灣科技大學)興建產學營運中心大樓(已命名為醫揚大樓),未有效控管設計書圖之審查及修正作業期程,致延誤細部設計作業;且未落實履約進度管理,延宕工程完工時程,經函請教育部督促檢討改善,業已完工並於109年5月19日完成驗收,相關單位已陸續進駐使用。
臺灣科技大學為強化教學研究功能、增進產學合作機會及培育更多高科技人才,達成科技與教育學術交流之目的,以統包方式興建產學營運中心大樓,工程總經費2億9,253萬元,計畫期程自103年2月至105年12月。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臺灣科技大學未要求統包商先提報分段細部設計之作業計畫送審,肇致設計與施工併行作業期間,欠缺設計作業里程碑作為各階段進度管制之準據,無法有效控管設計書圖之審查及修正期程,影響工程進度;復任由統包商一再拖延施工進度,未依契約規定妥處,以致工程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經於107年10月30日函請教育部督促臺灣科技大學檢討改善。
嗣經教育農林審計處追蹤結果,教育部業已督促臺灣科技大學積極趕工,及檢討廠商疏失及履約延遲等責任,產學營運中心大樓並於108年10月25日完工,109年5月19日驗收合格後,由該校產學營運處及應用科技研究所化學實驗室進駐使用,另其他產學合作機構亦將陸續進駐。
臺灣科技大學為強化教學研究功能、增進產學合作機會及培育更多高科技人才,達成科技與教育學術交流之目的,以統包方式興建產學營運中心大樓,工程總經費2億9,253萬元,計畫期程自103年2月至105年12月。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臺灣科技大學未要求統包商先提報分段細部設計之作業計畫送審,肇致設計與施工併行作業期間,欠缺設計作業里程碑作為各階段進度管制之準據,無法有效控管設計書圖之審查及修正期程,影響工程進度;復任由統包商一再拖延施工進度,未依契約規定妥處,以致工程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經於107年10月30日函請教育部督促臺灣科技大學檢討改善。
嗣經教育農林審計處追蹤結果,教育部業已督促臺灣科技大學積極趕工,及檢討廠商疏失及履約延遲等責任,產學營運中心大樓並於108年10月25日完工,109年5月19日驗收合格後,由該校產學營運處及應用科技研究所化學實驗室進駐使用,另其他產學合作機構亦將陸續進駐。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