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經管臺南市黃金海岸濱海遊憩停車場管理中心大樓未妥為管理維護且長期閒置,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整修及招商營運,提升公產使用效能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下稱觀旅局)經管臺南市黃金海岸濱海遊憩停車場管理中心大樓(外觀型式為輪船造型,又稱船屋)未妥為管理維護,建築物多處漏水及空調等設備故障,且長期閒置,未發揮財物使用效能,經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空調等設備改善及建築物外牆防水處理,並招商營運,達成公產活化目標及提升使用效能。
臺南市政府為提供民眾優質遊憩場所,於85年間興建船屋,因內部裝修未完成而閒置,經監察院於91年12月糾正後,為活化使用再耗資4,078萬餘元裝(整)修船屋內部及招商委外經營,縣市合併升格後,移由觀旅局管理。臺南市審計處於104年6月查核發現,船屋自96年12月終止委外營運契約後至104年9月間,該局迄未積極規劃營運方向,據以辦理整修及變更使用執照,影響廠商投資意願,致船屋閒置7年餘,建築物多處漏水、空調等設備故障,未發揮公有建築物興建使用效益,經於105年1月函請臺南市市長查明妥處。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觀旅局於107年3月完成船屋空間環境改造、同年5月完成變更黃金海岸船屋使用用途為店鋪與餐廳,及於同年11月完成外牆防水處理及檢測空調管線等,109年5月30日完成招商營運,船屋販售有鍋物、異國料理等美食,並不定期舉辦藝文活動,提供遊客多樣的觀光機能服務,達成公產活化目標及提升使用效能。
臺南市政府為提供民眾優質遊憩場所,於85年間興建船屋,因內部裝修未完成而閒置,經監察院於91年12月糾正後,為活化使用再耗資4,078萬餘元裝(整)修船屋內部及招商委外經營,縣市合併升格後,移由觀旅局管理。臺南市審計處於104年6月查核發現,船屋自96年12月終止委外營運契約後至104年9月間,該局迄未積極規劃營運方向,據以辦理整修及變更使用執照,影響廠商投資意願,致船屋閒置7年餘,建築物多處漏水、空調等設備故障,未發揮公有建築物興建使用效益,經於105年1月函請臺南市市長查明妥處。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觀旅局於107年3月完成船屋空間環境改造、同年5月完成變更黃金海岸船屋使用用途為店鋪與餐廳,及於同年11月完成外牆防水處理及檢測空調管線等,109年5月30日完成招商營運,船屋販售有鍋物、異國料理等美食,並不定期舉辦藝文活動,提供遊客多樣的觀光機能服務,達成公產活化目標及提升使用效能。
發布單位:
台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台南市政府及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