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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申請獲得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補助經費偏低,且執行期程將屆滿,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額外申請獲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補助,發揮溼地維護管理成效

新北市大漢溪沿岸國家級濕地維護管理情形
新北市大漢溪沿岸國家級濕地維護管理情形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下稱高管處)於106年度申請獲得「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補助經費僅占總計畫經費之12.31%,且該計畫補助期程於106年度屆滿,經函請檢討改善,已額外申請獲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補助,發揮溼地維護管理成效。
高管處於大漢溪沿岸構築鹿角溪、城林、打鳥埤、浮洲、新海一至三期及華江等8 處人工濕地,除可發揮淨化污水之目的,並具備生態、遊憩及教育等附帶效益,於100年1月25日獲選為國家級濕地,並於100、102及106年度申請獲得「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補助該濕地維護經費。新北市審計處於106年3月查核發現,該處於106年度僅申請獲得「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補助經費240萬元,市庫尚需支出1,710萬元,補助經費僅占總計畫經費之12.31%,且該補助計畫執行期程於106年底屆滿,107年以後須由市庫全額支出該濕地維護經費,將加重財政負擔,經於106年6月1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高管處已於107年度由市庫負擔濕地維護費用1,990萬元,另107年6月29日額外申請獲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挹注補助經費420萬元,總經費增加至2,410萬元,107年度執行結果,經費均已使用,執行率100%。據高管處統計之執行成效,濕地平均污水處理量由106年之每小時69,267立方公尺增加至107年度之每小時81,121立方公尺,記錄之動植物種類由106年之579種增加至107年之598種,已發揮濕地維護管理成效。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五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自然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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