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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興建梓官區漁會魚市場未覈實評估使用需求,致魚市場空間閒置,及魚貨直銷中心由漁會無償使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魚市場已有效妥善利用,並由漁會租用魚貨直銷中心

高雄市梓官區漁會魚市場
高雄市梓官區漁會魚市場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下稱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下稱海洋局)近年興建之梓官區漁會魚市場及魚貨直銷中心,核有魚市場空間閒置,及魚貨直銷中心由漁會無償使用,經促請研謀改善,魚市場各空間已有效妥善利用,且該漁會已支付魚貨直銷中心相關租金。
梓官區漁會魚市場自民國(下同)79年興建後,陸續發生屋頂混凝土剝落及鋼筋銹蝕等問題,為保障魚貨交易從業人員安全,海洋局爰於101年辦理魚市場大樓重建工程,於103年10月興建完成,結算金額1億5,356萬餘元,總樓地板面積4,882平方公尺。高雄市審計處於106年8至12月間查核發現,海洋局興建魚市場前未覈實評估未來使用需求,先期規劃報告書審查亦未確實,肇致完工後閒置面積達2,001平方公尺;另梓官區漁會自75年起於海洋局管理之土地,興建鐵皮屋設置魚貨直銷中心及臨時攤販區,惟該局未督促梓官區漁會價購或租用該土地,長期供該漁會無償使用,嗣因鐵皮屋老舊,海洋局為提供觀光客安全舒適之消費環境,於104年新建魚貨直銷中心,106年11月興建完成,結算金額為8,709萬餘元,總樓地板面積為3,725平方公尺,惟興建完成後,該局未研擬該漁會使用魚貨直銷中心之收費機制,有損公產權益,經於107年3月5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高雄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漁會已於107年12月將魚市場各空間作為魚市場辦公室、魚貨檢驗室、漁產品暨漁業推廣及漁業政令宣導場所,並協助對魚市場從業人員進行食安教育,以提高魚貨價值,增加漁民收入。另海洋局已於107年8月13日將魚貨直銷中心租予梓官區漁會,107年8月至108年7月底止已收租金39萬餘元,且輔導該漁會改善經營管理環境,創造消費者、漁民及政府三贏之局面。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第五科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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