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中市成功國中辦理老舊校舍整建工程,因工地地質爭議終止契約後,遲未重新發包施作,延宕啟用期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工落成啟用,提供師生優質教學及學習環境

臺中市成功國中至善樓教學大樓完工照片
臺中市成功國中至善樓教學大樓完工照片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立成功國民中學(下稱成功國中)辦理至善樓老舊校舍整建工程,因工地開挖後發現土壤性質與設計條件存有差異,衍生履約爭議而終止契約,惟遲延辦理終止契約結算,影響後續工程重新發包及校舍啟用期程,造成學校教學活動無法正常運作,經促請檢討改善,已重新發包並完工啟用,提供學校師生安全舒適之優質教學及學習環境。
成功國中至善樓因耐震能力不足,經規劃拆除並整建為地上5層之教學大樓,於民國(下同)103年12月2日完成工程發包,決標金額9,178萬元,於104年1月24日開工,原預定於105年5月25日完工。臺中市審計處於105年10月間查核發現,該工程開挖後承包商認為現場土壤性質與地質鑽探報告存有差異,建築物基礎施作於軟弱地盤有安全疑慮,而衍生履約爭議,嗣於104年12月8日終止契約,惟成功國中耽延辦理終止契約結算,迄105年6月29日始完成結算,除影響後續整建工程重新發包及完工時程,亦造成學校教學活動無法正常運作,受影響期間持續延長,經於105年12月22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成功國中檢討至善樓整建工程設計圖說後,已於106年2月24日重新發包施作,107年9月27日完工驗收後,至善樓教學大樓業於108年4月25日落成啟用,提供學校師生安全舒適之優質教學及學習環境。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第五科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建設局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