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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辦理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暨體驗館新建工程,完工驗收後遲未啟用營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招商並啟用營運,提供民眾旅遊諮詢及休憩場所

臺中市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
臺中市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下稱建設局)辦理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暨體驗館(下稱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新建工程,因未及早規劃招商作業,又未積極與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下稱觀光旅遊局)協調辦理委外營運事宜,延宕委外營運辦理期程,復未研提相關管理配套措施,致完工後遲未啟用營運而處於閒置狀態,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招商並啟用營運,提供民眾旅遊諮詢及休憩場所。
建設局為繁榮臺中市海線發展,健全高美濕地整體旅遊服務,辦理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新建工程,於民國(下同)104年9月25日完工,106年4月17日驗收合格,結算金額計3億2,578萬餘元。臺中市審計處於106年12月間查核發現,建設局未及早規劃招商作業,又未積極與觀光旅遊局協調辦理委外營運事宜,遲未確定是否將南側公園暨轉運停車場納入委外標的,致延宕委外招商辦理期程,復未研提相關管理配套措施,肇致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完工驗收後,遲未啟用營運而處於閒置狀態,經於107年2月14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建設局已於107年5月22日完成高美濕地遊客服務中心委外營運契約之簽訂,同年6月20日完成點交,同年7月啟用營運,提供遊客旅遊資訊、導覽服務、餐飲區等休憩空間;另生態體驗館,包含環形劇場、親子互動體驗區及生態教育展示中心,提供完整豐富的濕地生態知識,創造寓教於樂的體驗,經統計107年7月至108年6月底止,參觀人次約6萬9千餘人次,並不定期辦理生態講座等活動,提供民眾旅遊諮詢及休憩場所。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第三科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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