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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委外營運管理臺北數位藝術中心,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重新委外開館營運,公告展覽活動資訊,增進民眾體驗數位藝術生活樂趣,有助數位藝術資訊之傳承與延續

臺北數位藝術中心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下稱文化局)委外營運管理臺北數位藝術中心,未及辦理委外營運作業,致中斷營運,及未更新網站公告資訊,影響民眾參與及體驗,經促請檢討改善,已重新委外開館營運,公告展覽活動資訊,帶領民眾感受數位藝術生活樂趣,促進數位藝術傳承與延續。
文化局為培育及扶植數位藝術創作發展,提供創作與技術研發交流平臺,於民國(下同)103年經財務評估並考量數位藝術推展具公益性,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委外營運管理臺北數位藝術中心,履約期間自103年3月7日起至106年3月6日止,計補助營運經費5,609萬元。臺北市審計處於106年3月查核發現,該局預計於契約期滿後,採公開評選最優營運單位方式重新委託營運,惟未及早規劃辦理委託營運之相關作業,致委託期限屆滿後,中斷營運,同年4月16日起僅能以舉辦展覽活動維持對外開放,且未更新網站公告資訊,影響數位藝術資訊傳播與延續,經於106年5月19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文化局重新規劃委外營運以資源整合、跨界合作、體驗及共享為主軸,依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委託營運相關作業,已於107年4月20日簽約,並於同年6月16日改由委外單位營運,公告展覽活動資訊。據該局統計自107年6月16日至108年4月底止,計辦理4檔展覽、16場藝術教育推廣活動、3場國內及國際間專業組織交流活動,以及臺北數位藝術節活動,計有58,966參觀人次,增進民眾體驗數位藝術生活樂趣,有助數位藝術資訊之傳承與延續。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第二科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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