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委外辦理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計畫,底渣處理進度落後,再生粒料去化不及,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督促加強焚化底渣再利用及再生粒料庫存去化,提升環保永續效能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委外辦理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計畫,推廣焚化再生粒料,惟底渣處理進度落後,再生粒料去化不及,經函請研謀改善,已督促廠商加強焚化底渣再利用及再生粒料庫存去化,提升環保永續利用效能。
環保局為有效延長垃圾掩埋場使用年限,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推動焚化底渣再利用政策,於民國(下同)102年12月至106年12月委外辦理「新北市垃圾焚化底渣委託再利用處理計畫」,合約金額計8億元,預計將轄內八里、新店及樹林等三座垃圾焚化廠產出之焚化底渣進行再利用處理,並推廣焚化再生粒料,減少天然砂石開採,以延長轄內掩埋場使用期限。新北市審計處於105年10月查核發現,環保局列管上揭計畫,105年度截至6月底止,預算執行率僅17.00%,主要係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量5萬餘噸,占年度預計處理數量12萬餘噸,比率僅43.20%,且焚化再生粒料庫存量11萬餘噸,平均每月去化量3千餘噸,庫存去化尚需2年以上,經於106年1月24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環保局已自106年2月持續督促廠商加強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及加速再生粒料庫存去化,據該局統計,截至106年12月底止,焚化底渣處理量已達合約規定4年處理量48萬餘噸,焚化再生粒料存量已減至6萬餘噸,平均每月去化量增加至1萬餘噸,庫存去化天數降至5.4個月,並於107年4月訂定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使用垃圾焚化再生粒料推動小組設置要點,持續推廣媒合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以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提升環保永續利用效能。
環保局為有效延長垃圾掩埋場使用年限,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推動焚化底渣再利用政策,於民國(下同)102年12月至106年12月委外辦理「新北市垃圾焚化底渣委託再利用處理計畫」,合約金額計8億元,預計將轄內八里、新店及樹林等三座垃圾焚化廠產出之焚化底渣進行再利用處理,並推廣焚化再生粒料,減少天然砂石開採,以延長轄內掩埋場使用期限。新北市審計處於105年10月查核發現,環保局列管上揭計畫,105年度截至6月底止,預算執行率僅17.00%,主要係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量5萬餘噸,占年度預計處理數量12萬餘噸,比率僅43.20%,且焚化再生粒料庫存量11萬餘噸,平均每月去化量3千餘噸,庫存去化尚需2年以上,經於106年1月24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環保局已自106年2月持續督促廠商加強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及加速再生粒料庫存去化,據該局統計,截至106年12月底止,焚化底渣處理量已達合約規定4年處理量48萬餘噸,焚化再生粒料存量已減至6萬餘噸,平均每月去化量增加至1萬餘噸,庫存去化天數降至5.4個月,並於107年4月訂定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使用垃圾焚化再生粒料推動小組設置要點,持續推廣媒合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以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提升環保永續利用效能。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