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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委託民間機構興建營運海洋生態展示館,已屆開館營運期限,惟實際工程進度僅約25%,執行效率偏低,經審計機關陳報監察院糾正

海科館海洋生態展示館工地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稱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簡稱海科館)委託民間機構興建營運海洋生態展示館,因未能有效督促民間機構檢討工程進度落後原因、趕工成效欠佳等情,截至民國(下同)106年5月底止已屆開館營運期限,實際工程進度僅約25%,執行效率不彰,經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糾正海科館。
海科館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規定,於101年5月14日簽訂「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興建營運移轉契約(OT+BOT)案」契約,委託民間機構採BOT(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興建營運海洋生態展示館,預計由民間機構投資14億9,931萬元,於簽約之日起5年內(106年5月13日前)興建完成並對外開始營業。
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海科館簽約前未確認民間機構與設計協力廠商之合作關係,簽約後審核變更協力廠商費時,致海洋生態展示館規劃設計作業停擺1年3個月;施工期間復未能就民間機構遲未完成施工計畫提報、分項工程選商作業等,有效督促民間機構切實檢討並研擬具體因應對策,肇致已屆開館營運期限,實際工程進度僅約25%,執行效率不彰,經於106年6月14日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前段規定陳報監察院。嗣經該院立案調查結果,於106年12月6日糾正海科館。(詳監察院公報第3066期)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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