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對於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件管理,尚乏違規使用態樣及規模資料,經審計部建請改善,已建立通報機制以落實追蹤改善

審計部查核發現,內政部對於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情形之控管,主要來源為各地方政府地政單位函報之區域計畫法裁罰案件,尚乏全國違規案件態樣及規模等資料,經函請協調其他主管機關建置違規案件處理完整軌跡,業經該部邀集相關機關研商,針對依不同法源所裁處違規案件建立通報機制,以全面掌握並落實追蹤改善。
內政部對於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件之掌控,主要來源為各地方政府地政單位定期函報區域計畫法裁罰案件,至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由地政以外機關依權責及主管法令處罰案件;或違規使用土地經依區域計畫法裁罰,嗣移送其他機關續處案件,地政單位均未能掌握其改善情形。政府尚乏全國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態樣及規模等資料,尚待主管機關協調各機關建置完整軌跡,並落實追蹤改善,促進土地合法利用,增進公共利益。審計部經於民國(下同)104年5月間函請內政部研議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內政部於104年8月起進行「土地使用圖資整合應用系統」改良,運用空間地理資訊掌握非都市土地違規分布情形,以利追蹤改善,並於105年5月9日邀集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機關召開「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查處作業相關事宜檢討會」,經決議:請地方政府訂定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規定案件權責劃分與作業規定、非都市土地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權責劃分規定;各主管機關就違反區域計畫法、其他機關依權責及主管法令處罰等案件,研議建置案件處理完整軌跡,以落實追蹤改善,並定期將報表函送中央主管機關副知內政部。截至106年底,中央相關主管機關及全國有非都市土地之18個市縣政府已全數完成相關法令訂定,並將全國裁處資料登錄於內政部「土地使用圖資整合應用系統」,該系統具備違規案件舉發與查處之建檔、統計報表填送與後續稽催管理功能,有助建立各市縣政府辦理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件之完整軌跡,落實追蹤改善。
內政部對於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件之掌控,主要來源為各地方政府地政單位定期函報區域計畫法裁罰案件,至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由地政以外機關依權責及主管法令處罰案件;或違規使用土地經依區域計畫法裁罰,嗣移送其他機關續處案件,地政單位均未能掌握其改善情形。政府尚乏全國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態樣及規模等資料,尚待主管機關協調各機關建置完整軌跡,並落實追蹤改善,促進土地合法利用,增進公共利益。審計部經於民國(下同)104年5月間函請內政部研議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內政部於104年8月起進行「土地使用圖資整合應用系統」改良,運用空間地理資訊掌握非都市土地違規分布情形,以利追蹤改善,並於105年5月9日邀集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機關召開「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查處作業相關事宜檢討會」,經決議:請地方政府訂定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規定案件權責劃分與作業規定、非都市土地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權責劃分規定;各主管機關就違反區域計畫法、其他機關依權責及主管法令處罰等案件,研議建置案件處理完整軌跡,以落實追蹤改善,並定期將報表函送中央主管機關副知內政部。截至106年底,中央相關主管機關及全國有非都市土地之18個市縣政府已全數完成相關法令訂定,並將全國裁處資料登錄於內政部「土地使用圖資整合應用系統」,該系統具備違規案件舉發與查處之建檔、統計報表填送與後續稽催管理功能,有助建立各市縣政府辦理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件之完整軌跡,落實追蹤改善。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內政部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