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鹿港鎮老街遊客服務中心未依原規劃用途使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委託廠商營運管理並舉辦相關活動,提升觀光服務品質,增進公產使用效能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鹿港鎮公所(下稱鹿港鎮公所)經管之老街遊客服務中心未依原規劃作為提供旅遊資訊服務與藝術家進駐及創作空間等,影響提供遊客諮詢服務及公產使用效能,經促請研謀改善,已委託廠商營運管理並舉辦相關活動,吸引觀光人潮,增進公產使用效能。
彰化縣政府辦理鹿港鎮遊客服務中心設置及日式宿舍展演、體驗空間整修工程合計200萬元,於民國(下同)102年11月25日函請鹿港鎮公所經營管理,並整合藝術村,提供遊客洽詢旅遊資訊及藝術家創作空間,作為老街特色。彰化縣審計室於103年10月查核發現,鹿港鎮公所經管之老街遊客服務中心,位處桂花巷藝術村,屬鹿港鎮重點觀光區域,惟該公所因管理人力不足,於103年2月底停止提供旅遊資訊服務與藝術家進駐及創作,僅於夜間開放作為社區研習教室使用,核與原規劃用途未符,影響提供遊客服務及文創作品展示空間效能,經於103年11月4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鹿港鎮公所已研議委託廠商營運管理,並於104年10月31日完成委外經營,全年開放300日以上,且開放時間每日至少8小時,提供藝術家陳設鹿港小巷之美、工藝手感小鎮等文創作品,及文化觀光諮詢等多元服務,該公所亦於該中心周邊不定期舉辦小鹿市集、鹿港冬遊季等行銷觀光活動。截至106年底止,該公所已收取固定及營運權利金,運用諮詢服務及參觀文創作品展示者計有37萬餘人次,並提升觀光及藝術作品展示等多元服務品質,增進公產使用效能。
彰化縣政府辦理鹿港鎮遊客服務中心設置及日式宿舍展演、體驗空間整修工程合計200萬元,於民國(下同)102年11月25日函請鹿港鎮公所經營管理,並整合藝術村,提供遊客洽詢旅遊資訊及藝術家創作空間,作為老街特色。彰化縣審計室於103年10月查核發現,鹿港鎮公所經管之老街遊客服務中心,位處桂花巷藝術村,屬鹿港鎮重點觀光區域,惟該公所因管理人力不足,於103年2月底停止提供旅遊資訊服務與藝術家進駐及創作,僅於夜間開放作為社區研習教室使用,核與原規劃用途未符,影響提供遊客服務及文創作品展示空間效能,經於103年11月4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鹿港鎮公所已研議委託廠商營運管理,並於104年10月31日完成委外經營,全年開放300日以上,且開放時間每日至少8小時,提供藝術家陳設鹿港小巷之美、工藝手感小鎮等文創作品,及文化觀光諮詢等多元服務,該公所亦於該中心周邊不定期舉辦小鹿市集、鹿港冬遊季等行銷觀光活動。截至106年底止,該公所已收取固定及營運權利金,運用諮詢服務及參觀文創作品展示者計有37萬餘人次,並提升觀光及藝術作品展示等多元服務品質,增進公產使用效能。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管理、地方自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