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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指定政府出版品寄存圖書館分布區域與人口數分布及便民服務原則未盡符合,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111年8月底人口數及寄存圖書館分布情形
111年8月底人口數及寄存圖書館分布情形
文化部指定國家圖書館等8館為政府出版品寄存圖書館,供民眾免費閱覽利用,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政府出版品寄存圖書館分布區域與人口數分布及便民服務原則未盡符合,經函請研謀改善,文化部已新增高雄市立圖書館及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為寄存圖書館,便利民眾閱讀政府出版品。
審計處指出,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5點規定,文化部應依地區分布及便民服務原則,選定寄存圖書館;各機關應寄送出版品至指定圖書館,辦理出版品寄存服務。文化部經指定國家圖書館、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國立臺灣圖書館、臺北市立圖書館、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臺南市立圖書館、國立東華大學圖書館等8館為寄存圖書館,存放政府出版品。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9月查核發現,111年8月寄存圖書館分布區域與各區域人口數分布未盡符合,舉如:北部區域占臺灣地區人口數(下同)45.77%,計有5家寄存圖書館,占比達62.50%;中部及南部區域人口數分別為24.87%及27.05%,均僅1家寄存圖書館,占比各為12.50%,未符便民服務原則,審計處遂於112年2月13日函請文化部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文化部已於112年11月14日新增指定高雄市立圖書館及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為政府出版品寄存圖書館,便利民眾閱覽利用政府出版品。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05-08)
被審核機關: 文化部
施政主題細項: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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