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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隧道救援救護整合中心重建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宜蘭縣長隧道救援救護整合中心
宜蘭縣長隧道救援救護整合中心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下稱消防局)辦理「宜蘭縣長隧道救援救護整合中心重建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消防局未積極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服務案招標作業,且於施工進度落後持續擴大時,未成立專案小組並擬訂具體改善措施據以改善,致執行進度較核定計畫期程已落後1年4個月仍未完成,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工並進駐啟用,有效整合各項救援救護工作。
審計室指出,消防局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強化救災人員長隧道救災能力,整合各單位救災資源,辦理宜蘭縣長隧道救援救護整合中心重建計畫,作為第三消防大隊及第一消防大隊礁溪消防分隊之廳舍使用,計畫期程為106年9月至109年12月,計畫總經費1億1,281萬餘元。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12月查核發現,消防局未積極辦理該計畫委託規劃設計服務案招標作業,延誤該中心重建工程招標期程,又消防局自108年8月21日辦理第1次工程公開招標,歷經6次流標,至109年2月19日決標,期間未檢討流標癥結原因及確按市場行情價格審慎評估合理採購金額,致一再流標而延宕計畫期程,且於施工進度落後持續擴大時,未成立專案小組並擬訂具體改善措施據以改善,致執行進度較核定計畫期程已落後1年4個月仍未完成,計畫管制考核與施工進度管理執行績效不彰,審計室遂於111年7月28日函請宜蘭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督促消防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111年10月27日修訂工程督導小組實施計畫,納入執行進度落後處理機制,強化施工進度管控作業,並督促消防局成立專案小組並確實依核定計畫內容及預定期程執行,以避免類似缺失發生,該中心已於111年10月28日驗收合格,並由該局第一消防大隊礁溪消防分隊先行進駐,嗣完成相關設備建置後,第三消防大隊已於112年12月29日進駐啟用,迄至113年2月底止,已執行隧道搶救及救護案件8件,有效整合各項救援救護工作,達成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目標。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5-08)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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