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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資金調度及債務管理效能有待提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雲林縣非自償性公共債務情形
雲林縣非自償性公共債務情形
雲林縣政府(下稱縣政府)財務調度及債務管理業務,經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雲林縣截至111年底止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仍有185億餘元,又部分月份縣庫資金結存達5億餘元,未採取適當之財務調度作為,以降低利息支出,經函請研謀改善,已運用縣庫餘裕資金償還公共債務,提升債務管理效能。
審計室指出,雲林縣109至111年底之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合計分別為207億9,276萬餘元、195億1,275萬餘元、185億1,071萬餘元,每年債務利息支出分別為1億724萬餘元、9,737萬餘元、1億4,864萬餘元,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雖逐年遞減,惟111年度債務利息支出受市場利率上揚影響,較110年度增加5,127萬餘元。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4月查核發現,111年度部分月份因稅課收入增加,各該月份縣庫結存介於1億餘元至5億餘元間,未採取適當之財務調度作為,以撙節債務付息支出,審計室遂於112年5月函請該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113年度截至3月底止,縣政府已運用縣庫餘裕資金償還1年以上公共債務5億元,較預算減債1億6,900萬元,增加還款3億餘元,且無未滿1年公共債務,公共債務餘額降至148億7,487萬餘元,並節省利息支出397萬餘元,未來將配合年度稅收淡旺季,滾動檢討縣庫現金存量,靈活資金調度,適時減債,以降低債息支出,提升債務管理效能。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5-08)
被審核機關: 雲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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