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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花壇鄉立幼兒園興建工程進度延宕,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彰化縣花壇鄉立幼兒園
彰化縣花壇鄉立幼兒園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下稱花壇鄉公所)辦理花壇鄉立聯合幼兒園暨藝文館興建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因未事先妥善規劃施工順序據以研訂分標策略,致工程進度延宕,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督促承商積極施作,新建幼兒園舍已完工啟用,營造友善育兒環境。
審計室指出,花壇鄉公所為提供鄉內幼兒優質托育環境及舉辦相關藝文活動空間,108年3月規劃辦理「花壇鄉立聯合幼兒園暨藝文館興建工程」,興建地上2層幼兒園及地上4層藝文館各1棟,經費2億7,086萬餘元,分兩期工程施作,第一期工程施作建築物之主要結構(含門窗、消防及機電設備等),第二期工程施作室內裝修及景觀設施,完工後幼兒園預計至少可收托300名幼童,提供優質及近便性之教保服務。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花壇鄉公所未事先妥善規劃施工順序研訂分標策略,將第一期建築物裝修工程納入第二期工程施作,致第一期工程部分工項須俟第二期工程完工後始能施作,嗣因兩期工程存在施工介面問題,乃自第二期工程決標日起預估停工280天,延宕幼兒園工程進度,審計室遂於112年1月函請花壇鄉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花壇鄉公所已協調處理施工介面問題,並督促承商積極施工,第一、二期工程分別於112年8月15日及25日完工,113年1月11日驗收合格並啟用幼兒園,截至113年2月底止,已將原幼兒園內部分幼兒遷至新建幼兒園,並另招收幼兒計100名,營造友善育兒環境。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5-08)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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