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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湖西鄉公所重複訂定內容相近之補助民間團體經費作業要點,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補助各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經費作業要點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補助各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經費作業要點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下稱湖西鄉公所)為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事項有明確、合理及公開之遵循依據,訂定補助民間團體經費作業要點,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公所重複訂定內容幾近相同之相關作業要點,且未涵括所有補助內容,經函請檢討改善,該公所業整併並修正上開作業要點,俾完善補助作業規範並利遵循。
審計室指出,湖西鄉公所為執行其社會福利預算科目項下之獎補助經費,確定機關、團體補助標準及事後考評,於98年12月訂定「澎湖縣湖西鄉公所補助民間團體經費作業要點」,以作為補助民間團體經費之審核及考核依據,另為該公所民政課承辦之補助案件有所準據,於108年2月再訂定「澎湖縣湖西鄉公所補助各機關、團體經費作業要點」。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2月查核發現,前揭2作業要點之內容幾近相同,且兩者僅各自規範社會福利、民政業務之補助計畫,其餘業務(舉如教育、文化等)則未涵括,審計室遂於111年5月函請湖西鄉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公所檢討考量整體業務需求,並避免申請補助之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混淆其適用規定,業於111年8月10日將上開2要點整併並修正為「澎湖縣湖西鄉公所補助各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經費作業要點」,範圍包含教育、文化之補助(確認),俾完善補助作業規範並利遵循,以提升審核補助案件之行政效率。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地方自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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