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中市環境保護局執行空氣品質惡化之道路洗掃緊急防制措施,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落實執行洗掃街作業,有效運用清潔資源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洗街車執行洗街作業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洗街車執行洗街作業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未落實執行空氣品質惡化之道路洗掃緊急防制措施,且洗掃街作業之除塵效率欠佳,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落實執行洗掃街作業,並建置洗掃網路整合區隊及營建工地洗掃路線,有效運用清潔資源。
依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第9條規定,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發布後,直轄市主管機關應依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之等級,執行防制措施。環保局於空氣品質惡化(AQI>100)警告發布後,即以簡訊或Line群組方式通報各區清潔隊,加強重點路段及揚塵好發地之洗掃頻率。臺中市審計處於107年5月查核發現,環保局106年度編列預算3,216萬餘元辦理逸散污染源管制作業,該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共發布空氣品質惡化之緊急應變通報93次,惟環保局未執行道路洗掃作業者16次(17.20%),主要係適逢清潔隊星期三、日之固定休息日或國定假日,致未能落實執行緊急防制措施之道路洗掃作業;另106年度進行道路街塵負荷檢測結果,整體去除率為40.50%,較105年度之46%下降,且未達環保署所訂街道揚塵洗掃作業執行手冊道路除塵效率≧50%之建議參數,經於107年7月20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落實執行固定休息日或國定假日之道路洗掃作業,經統計107年8月至108年8月於固定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出勤執行洗掃街作業者,計22日;另建置洗掃網路整合區隊及營建工地洗掃路線,107年8月至108年8月檢測結果,平均去除率69.11%,已達環保署所訂建議參數標準,有效運用清潔資源。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第四科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