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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官田區公所經管體育公園游泳池,設施損壞未修復,致長期閒置,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填平改建為多功能球場,開放民眾使用

臺南市官田區體育公園多功能球場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官田區公所(下稱官田區公所,改制前為臺南縣官田鄉公所)經管官田區體育公園游泳池,於過濾系統損壞後未積極改善,致無法營運,長期閒置,財務效能過低,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填平改建為多功能球場,開放供民眾運動休閒使用及作為當地重要活動場所,增進公產使用效能。
原臺南縣官田鄉公所於民國(下同)81年間為增進全民健康及培養民眾水中之自救能力,斥資2,292萬餘元興建游泳池,82年起委外經營管理,惟過濾系統損壞未積極修復,經營廠商無法營運,於100年6月終止契約,該公所雖自行管理,仍未積極籌措維修經費,肇致該游泳池無法使用而閒置。臺南市審計處於102年10月間查核發現,官田區公所為修繕該游泳池,經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2年改制為教育部體育署)於101年3月核定補助1千萬元辦理「官田區體育公園游泳池整修工程」,同年8月決標後,得標廠商以游泳池鋼棚無使用執照不簽約履行,致補助款遭收回,該公所未再積極解決,肇致游泳池仍繼續閒置,經於103年12月9日通知臺南市政府督促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官田區公所以該游泳池設備已老舊,考量再投資改善不符經濟效益,規劃填平游泳池改建為多功能球場及補辦鋼棚使用執照,106年3月辦理臺南市官田區體育公園修建多功能球場工程採購,決標金額527萬元,並於106年10月訂定「臺南市官田區體育公園多功能球場管理要點」作為申請、使用及管理維護之依據,107年6月取得鋼棚使用執照及7月完成驗收,已開放供民眾使用,如2018友菱友雉遊官田-米啟菱嘉年華系列活動等,以滿足當地多元使用需求,發揮公產應有效益。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體育、休閒觀光、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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