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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經管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委外營運績效評定項目未盡周延,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健全營運考核及績效評估機制,並加強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及社區回饋

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
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經發局)經管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自90年起委託廠商營運管理,經發局雖每年辦理營運績效評核且不定期實地勘查,惟營運績效評定項目未盡周延,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健全營運考核及績效評估作業,並加強推動企業社會責任。
新北市政府為開創工商界商機,於90年興建完成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工程經費9億6,319萬元,總樓地板面積3萬860平方公尺,作為辦理各型展覽、會議、活動場地租用、產業推廣之用途,並於同年委託民間廠商營運管理。新北市審計處於108年4月查核發現,經發局已組成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於每年6月辦理營運績效評核,惟所訂之營運績效評定項目,未參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營運績效評定作業指引之規定,將政策配合度、契約明定社會責任履行等納入評定項目,經於108年5月15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經發局業於108年7月參照上開規定,將前揭2項納入營運績效評定項目,並訂定社區回饋、弱勢族群關懷等8項衡量指標,健全營運考核及績效評估機制。另截至108年9月底止,委外營運廠商已洽請參展單位回饋重機展、書展等免費票券予社區居民及鄰近工商協會,並提供場地辦理捐血活動等,加強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及社區回饋。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三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促進民間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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