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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航港局辦理動力浮具管理作業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訂定相關規定及建置資訊系統有效管理

二人以下動力浮具登錄系統
二人以下動力浮具登錄系統
交通部航港局(下稱航港局)為保障民眾使用浮具安全,自106年起陸續訂定公共水域浮具安全使用及活動建議注意事項、浮具器具及人員操作安全注意事項、三人以上動力浮具器具安全檢查要點等,作為各市縣政府訂定自治規範之參考,經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動力浮具尚乏辦理登錄等作業規範,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二人以下動力浮具登錄要點」,及建置二人以下動力浮具登錄系統,以掌握浮具資訊並有效管理。
審計處指出,航港局為提升公共水域遊憩活動安全與秩序,訂定公共水域浮具安全使用及活動建議注意事項,提供浮具安全使用及活動建議遵守事項;又為加強三人以上動力浮具管理,訂定三人以上動力浮具器具安全檢查要點,落實動力浮具器具結構、穩度、機器及設備等檢查,提升浮具活動安全。
然而,審計處於113年11月查核發現,具有推進動力裝置之浮具因非屬船舶,不受船舶法規範,爰毋須辦理登錄、定期檢查、裝設警示燈及船舶自動識別系統等設備,航港局難以掌握數量,且其他航行船舶無法透過雷達掃描浮具位置,恐導致海上碰撞意外事故,影響海上船舶航行及浮具使用安全等,審計處遂於114年2月函請該局檢討妥處,強化浮具管理機制。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航港局已於114年2月20日訂定「二人以下動力浮具登錄要點」,並建置二人以下動力浮具登錄系統,針對動力浮具所有人、器具、活動範圍進行登錄造冊,賦予浮具器具編號,以掌握浮具資訊進行有效管理。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發布日期:2025-09-17)
被審核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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