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建構車輛噪音監測物聯網設備規格及監測資料傳輸格式尚待整合,審計部促請改善,已統一資料傳輸格式並研訂規範

環境部補助布建聲音照相設備情形
環境部補助布建聲音照相設備情形
環境部補助地方政府布建聲音照相及測速系統,暨設置車輛噪音監測物聯網,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相關設備規格及資料傳輸格式尚無統一標準,恐致噪音物聯網巨量資料整合困難,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於環境檢測服務系統建置聲音照相資料蒐集介面,訂定統一監測資料傳輸格式。
審計部指出,環境部為擴大環境物聯網功能及應用,規劃發展寧靜區聲音辨識物聯網體系,結合麥克風陣列與車牌辨識系統,自動記錄使用中機動車輛行駛訊息,透過科技執法篩選高噪音車輛進行查證取締,分析執法成效並作為後續布建參考依據,截至113年3月底止,累計補助地方政府布建聲音照相設備計4,126萬餘元、58臺,包括由該部購置移撥地方政府布建者22臺,及補助地方政府購置布建者36臺。
然而,審計部於113年4月查核發現,環境部未就設備規格、傳輸格式及介接方式等予以規範,致各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購置36臺設備之規格、傳輸格式及介接方式並未一致,恐影響監測資訊之相容性,衍生後續噪音監測物聯網巨量資料整合問題,審計部遂於113年6月函請環境部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國家環境研究院已於環境檢測服務系統建置聲音照相資料蒐集介面,訂定統一監測資料傳輸格式,初步已蒐集高雄市、新竹市及臺南市等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局聲音照相監測資料,確認資料上傳與介接應用無虞,後續將邀集聲音照相設備廠商及各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局,共同研議訂定相關規範指引,確保資料傳輸完整,以發揮科技執法成效。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一廳(發布日期:2024-08-15)
被審核機關: 環境部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