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下稱縣府)陸續採購建置縣內智慧交通控制系統及相關設施,經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雖已建置全新之智慧交通控制系統整合平台,惟未設置交通控制中心,未能發揮平台功能,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成立智慧交通控制中心,有效運用智慧科技,進行遠端路網監控,使車流運作更為順暢,提升交通運輸效率。
審計室指出,縣府於109至112年間獲交通部補助辦理苗栗縣觀光走廊智慧交通管理系統建置計畫等5件採購案,共計投入5,990萬餘元推動縣內智慧運輸系統,建置智慧交通控制系統整合平台,並於部分交通路段布設路側交控設備、高解析路口監視器AI影像車流辨識監控設備及路側資訊可變標誌等設施。
然而,審計室於113年1月查核發現,縣府雖已建置智慧交通控制系統整合平台,惟未設置專責交通控制中心,致該系統兼任管理員僅於特殊狀況或接獲通知時始開啟系統運作,未能發揮智慧交通控制系統整合平台隨時監控、預警暨及時發布路況資訊等功能,審計室遂於113年2月函請縣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於113年5月22日成立智慧交通控制中心,藉由人工智慧車流影像技術,偵測道路及時路況資訊,進行遠端路網監控;透過路側可變式路況資訊牌面發布交控策略,及運用智慧交控設備蒐集路口交通量,啟動交通號誌連動系統,使車流運作更為順暢,提升交通運輸效率。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6-28)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