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國民中小學營養午餐採用農產品標章(示)食材比率有待提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營養午餐廚房
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營養午餐廚房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下稱教育處)辦理推動國民中小學營養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性食材執行情形,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各級學校採用農產品標章(示)使用率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提升農產品標章(示)食材使用比率,保障學生午餐食材品質及用餐安全。
審計室指出,教育處為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8月改制為農業部,下稱農業部)推動學童午餐優先選用在地生產之可追溯性食材政策,於107年10月17日函囑所屬各級學校,自107學年度起學校午餐優先選用有優良農產品(CAS)、有機農產品(CAS)、吉園圃安全蔬果(GAP)、產銷履歷(TAP)等4種標章,及生產追溯條碼(QR Code)的國產生鮮食材(簡稱四章一Q,108年6月起改為臺灣有機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及溯源產品標示,簡稱三章一Q),以強化學校午餐食材的安全性。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依農業部「各縣市校園午餐食材四章一Q登錄筆數占比平台」顯示,金門縣各級學校107年度登錄供應食材計32,860項,使用具有標章之食材者1,062項,使用率僅3.23%,遠低於全國平均使用率53.27%,經函請檢討改善,復於111年3月追蹤結果,經教育處宣導推動後,各校使用有標章食材之比率雖由108年度之11.31%,逐年成長至110年度之48.26%,惟仍低於全國平均使用率,審計室遂於111年5月再函請教育處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處已加強宣導推廣,112年度各校午餐食材採用農產品標章(示)之比率為98.97%,較107年度大幅提升95.74%,且高於全國農產品標章(示)平均使用率98.36%,保障學生午餐食材品質及用餐安全。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4-06-20)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