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青年局(下稱青年局)補助青年團體辦理青年綜合發展活動,經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補助要點未規範成果報告書應載明事項,難以考核補助計畫執行成效,經函請研謀改善,已修正相關規範,強化補助計畫執行情形考核機制,提升計畫執行效益。
審計處指出,青年局為協助青年職涯發展及銜接就業,於111年3月21日公告施行「新北市政府協助青年綜合發展補助要點」(下稱青年綜合發展補助要點),補助青年個人、團體及學校辦理多元文化、國際事務、職涯發展及其他有助青年綜合發展之活動,111年度合計補助120案,補助金額412萬餘元。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青年綜合發展補助要點未規範成果報告書須具備之內容要件,且111年度受補助團體提交之成果報告書,亦未敍明執行成果,無法據以審查受補助團體是否確實依核定計畫內容執行及達成預期效益,顯示補助計畫執行情形之考核機制未臻周妥,審計處遂於112年5月函請青年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青年局已於113年1月修正青年綜合發展補助要點,增訂成果報告書應載明計畫執行情形、執行成果及活動參與人數與照片,受補助團體須配合提送執行狀況報告,並配合訪視、督導及查核等規定,以強化補助計畫執行情形考核機制,提升青年發展補助計畫執行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06-07)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施政主題細項:
青年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