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前經濟部能源局改制,下稱能源署)為達成能源轉型目標,辦理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尚未訂定離岸風力發電場址調查、設計、施工及維護等規範,恐衍生安全風險。經函請經濟部研謀改善,已訂定我國離岸風力發電場址調查、設計、施工及維護等技術指引,確保離岸風場之供電穩定性。
審計部指出,能源署考量國內離岸風電尚無成熟開發案例,參考國外技術發展趨勢及推動經驗,確立「先淺海、後深海」模式,及「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之3階段推動策略,於102年度完成風電示範獎勵廠址遴選裝置容量238MW(百萬瓦);107年度完成潛力場址遴選及競價裝置容量5,500MW,規劃114年累計商轉容量為5,738MW。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10月查核發現,我國離岸風場面臨特殊場址條件,如颱風、地震、土壤液化等挑戰,惟迄未訂定場址調查、設計、施工及維護等規範,且現行國外技術規範未能充分反映該等條件,恐衍生離岸風力發電場域安全及設備性能欠佳等風險,影響供電穩定性,審計部遂函請經濟部研謀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經濟部業於112年2月13日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場址調查及設計技術指引」、「離岸風力發電製造及施工技術指引」及「離岸風力發電運轉及維護技術指引」,並於同年成立「離岸風力發電技術指引資料庫平台」,定期更新相關文件,截至113年3月底止,該平台已有業者註冊人數計213人,瀏覽量達1,330人次,提供業者作業流程之參考,有助我國離岸風電產業之發展。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發布日期:2024-05-31)
被審核機關:
經濟部能源署
施政主題細項:
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