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長照個案管理人員訓練成效有待加強,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臺中市修訂個案管理人員初階訓練方案
臺中市修訂個案管理人員初階訓練方案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辦理長照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下稱個管員)初階訓練成果,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學員完成初階訓練課程並通過筆試後,放棄第二階段案例實作培訓比率偏高,影響訓練成效,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正規範加強管控案例實作完成時限,及提升完成訓練比率,充實個管員人力。
審計處指出,衛生局為推動一站式長照服務,培育具備跨專業及整合能力之個管員,辦理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管員初階訓練,採兩階段訓練方式,學員於完成初階訓練課程20小時並通過筆試後,需再完成案例實作6小時並通過評值,始能取得初階訓練合格證明,擔任個管員工作。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108至110年度通過初階訓練筆試之學員迄110年底尚未完成第二階段案例實作者計182人,經安排案例實作結果,截至111年9月底止,已完成訓練者68人(約37.36%),案例實作中者25人,待安排案例實作者7人,放棄培訓者82人(約45.05%),訓練成效有待改善,審計處遂於112年2月函請衛生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生局已於112年3月修正臺中市政府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初階訓練方案,規範通過筆試者應於3個月內完成案例實作。經統計112年度通過筆試學員計233人,其中於3個月內完成實作訓練者187人(約80.26%),案例實作中者32人,放棄培訓者14人,完成訓練比率已有提升,充實個管員人力。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05-31)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