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公司興建萬巒淨水場工程執行進度落後,審計部促請改善

萬巒淨水場
萬巒淨水場
台灣自來水公司為提高屏東縣萬巒鄉自來水普及率,興建萬巒鄉淨水場,經審計部查核發現,因與土建工程承攬廠商終止契約,且接續工程多次流標,影響計畫執行期程,取供水時程延宕,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工啟用,每日可供應屏東縣萬巒鄉1,400噸自來水,滿足民眾用水需求。
審計部指出,台灣自來水公司為提高屏東縣萬巒鄉自來水普及率,由南區工程處規劃推動供水工程計畫,興建出水能力每日1萬噸之萬巒淨水場,計畫期程為110至111年,計畫總經費1億7,600萬元,完成後可供應萬巒鄉及可彈性支援鄰近鄉鎮用水需求。
然而,審計部於111年11月查核發現,淨水場土建工程承攬廠商負責人於履約期間因故未能施作,且無連帶保證廠商可接替施作後續待完成工程,南區工程處遂於111年4月20日與承攬廠商終止契約,並於同年6月15日辦理部分驗收,嗣因接續辦理待完成工程歷經多次流標,遲至同年11月29日始完成決標,並修正計畫期程至112年8月底,較預定完成時程遲延8個月。審計部遂於112年1月函請台灣自來水公司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台灣自來水公司已督促廠商加速趕辦,土建工程已於112年8月22日竣工,萬巒淨水場並於同年10月2日啟用,每日可供應萬巒鄉1,400噸自來水,滿足民眾用水需求。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四廳(發布日期:2024-04-19)
被審核機關: 台灣自來水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