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農產品公司未按交易量調整抽驗蔬果農藥殘留件數比率,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豐原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蔬果農藥殘留檢驗設備
豐原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蔬果農藥殘留檢驗設備
臺中市豐原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豐原農產品公司)辦理每日進貨蔬果之農藥殘留檢測作業,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未按交易量多寡妥為分配農藥殘留抽樣檢測件數,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按交易量調整抽樣比率,以保障民眾食安。
審計處指出,豐原農產品公司果菜農藥殘毒檢驗處理要點第2點規定,果菜農藥殘留檢驗,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凡進入該公司交易拍賣、議價之果菜,應實施農藥殘留檢驗,以保障農產品食用安全。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9月查核發現,豐原農產品公司111年度1至8月全場果菜交易量約計29,447公噸,其中透過拍賣機制交易量約計2,651公噸,占9%;透過議價方式交易量約計26,796公噸,占91%,為拍賣機制交易量之10倍多,惟其農藥殘留抽驗件數僅約1,299件,占全場農藥抽驗總件數9,581件之13.56%,僅為拍賣區抽驗件數8,282件之15.68%,顯示農藥殘留檢驗抽樣件數未按交易量妥為分配,未臻合理,審計處遂於111年12月函請豐原農產品公司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豐原農產品公司112年度全場果菜交易量約計38,444公噸,其中議價區交易量約計34,263公噸,占89.12%,抽驗果菜農藥殘留件數9,495件,占全場抽驗件數15,277件之62.15%,已按交易量調整抽樣比率,保障民眾食安。
發布單位: 台中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4-03-21)
被審核機關: 豐原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