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式機構照服員薪資水準較不利人力招募及鼓勵久任,審計部促請改善

住宿式機構照顧服務員進階培訓獎勵計畫
住宿式機構照顧服務員進階培訓獎勵計畫
政府推動照顧服務員(下稱照服員)人力發展情形,經審計部查核發現,住宿式機構服務需求持續增加,惟照服員薪資水準較不利人力招募及鼓勵久任,經促請研議改善,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已提出獎勵計畫,有助穩定住宿式機構照服員人力及提升照顧品質。
審計部指出,照服員為提供長照服務之主要人力,服務場域包括居家、社區及住宿式機構,政府為擴大招募長照人力及鼓勵照服員久任,自107年起推動長照給支付制度,調整服務項目給付方式、明定居家照服員起薪標準、訂定特約長照服務契約書參考範本等措施,以提升照服員薪酬待遇,整體照服員人數自107年底之3萬餘人,成長至111年底之9萬餘人。
然而,審計部於112年4月查核發現,住宿式機構服務需求持續增加,惟照服員人數之成長率未及居家與社區場域;又衛福部所屬6家老人福利機構照服員,因薪資相較居家照服員偏低、工作量大且複雜度高、須配合夜間及例假日輪班等,致111年度平均離職率介於20.51%至49.35%間,顯示住宿式機構照服員薪資水準及工作負荷與居家及社區場域存有差異,不利機構招募所需人力及鼓勵人員久任,審計部遂於112年6月函請行政院研謀善策,以引導長照人力資源均衡發展。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衛福部已報經行政院於112年11月14日核定辦理「住宿式機構照顧服務員進階培訓獎勵計畫」,對於符合培訓資格且通過認證之本國籍機構照服員,每月給予獎勵金5,000元,執行期程為113至116年度,有助穩定住宿式機構照服員人力及提升照顧品質。
發布單位: 審計部第三廳(發布日期:2024-03-05)
被審核機關: 衛生福利部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