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提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行政院於112年10月16日提出於監察院,並經監察院轉行到部,審計部業依法完成審核,並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依照憲法第105條規定,於本(113)年1月15日提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於立法院,並陳報監察院。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經審計部審核結果,歲入決算審定為18億7,000萬餘元;歲出實現數修正減列3億6,920萬餘元,增列保留數8,745萬餘元,決算審定為8,347億5,974萬餘元;歲入歲出差短8,328億8,973萬餘元,經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舉借債務6,344億7,966萬餘元支應,並配合歲出預算保留及國庫資金整體統籌調度,繼續保留債務之舉借預算1,684億1,007萬餘元,以支應以後年度需要。

       審計部辦理各項審計業務,秉持獨立、廉正、專業、創新之核心價值,財務審計、遵循審計及績效審計並重,冀能踐行優質審計服務,創造最大審計價值,促進政府良善治理,實現國家永續發展,決算審核報告之公開報導,係審計機關督促政府踐行良善治理、透明及課責功能之具體表現。按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整體經費規模龐鉅,且政府各項因應措施之執行成效,攸關民眾生活與社會經濟,審計部自109年起持續針對政府相關施政作為辦理查核,並於109至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等審核報告,提出審計部重要審核意見。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審計部除彙整揭露109至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等審核報告所列出之重要審核意見及機關辦理情形外,另就112年度部分,提出18項重要審核意見,透由審計結果對外揭露,具體回饋各機關作為完備傳染病整備應變體系之參據,以減輕未來新興傳染病對國人生命健康及社會經濟之衝擊。

       審計部對於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執行之審核、計畫實施之考核及重要審核意見等,已在審核報告有關章節予以說明,審核報告電子檔業置於審計部全球資訊網網站-審計報告-特別決算審核報告內,可於總決算審核報告查詢平台檢視各章節內容,依標題查閱重要審核意見,或運用全文檢索功能以年度、政府別、檢索範圍、搜尋關鍵字等檢索所需資訊,敬請各界參閱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