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水上鄉公所未設置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嘉義縣水上鄉生命紀念館
嘉義縣水上鄉生命紀念館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下稱水上鄉公所)辦理公有殯葬業務,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公所未設置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未能提供民眾安厝往生親屬之處所,並據以推動綠色環保殯葬政策,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興建「水上鄉生命紀念館」,落實綠色環保殯葬政策。
審計室指出,臺灣地狹人稠,為使環境永續發展,內政部自90年起積極推動提高遺體火化率,期改良葬俗,落實「節葬」及「潔葬」觀念,促使殯葬土地釋出為綠地與休憩空間,提升民眾生活品質,俾利環境永續發展。
然而,審計室於104年11月查核發現,水上鄉公所迄未設置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無法提供民眾安厝往生親屬之處所,致當地民眾僅能購買私立骨灰(骸)存放設施,難以平抑私立骨灰(骸)存放設施之價格及推廣現代葬俗觀念,審計室遂於104年12月函請水上鄉公所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水上鄉原第17號傳統公墓,面積4.7公頃,於103年5月28日禁葬期滿,經水上鄉公所擇定於該處規劃興建「水上鄉生命紀念館」,積極召開公聽會凝聚地方共識,訂頒遷葬優惠措施,鼓勵民眾自行起掘先人骨骸,查估及起掘仍未遷葬墳墓,規劃及興辦周邊道路及水土保持設施,並爭取上級補助經費,於109年間開始興建,111年4月間興建完成,同年6月16日經嘉義縣政府核准公告,同年7月18日啟用,經統計111年7月至112年7月收取規費收入計5,891萬餘元,落實綠色環保殯葬政策,俾利環境永續發展。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2-14)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