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桃機公司)為強化機場關鍵基礎設施安全維護,進行多元安全防護演練,經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公司機場陸側重要區域管制及巡查機制未臻周妥,潛存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威脅,經函請檢討改善,並提供監察院查核資料,業由該院糾正桃機公司與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下稱航警局)。
審計處指出,行政院於103年12月將桃園國際機場列為一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目標在於辨識潛在威脅與災害影響,降低設施脆弱性,縮減設施失效影響範圍與強度,提高應變效率並加速復原等,桃機公司為強化機場關鍵基礎設施安全維護,經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指導,分別於105及109年度進行多元安全防護演練,主要內容包含天然災害、資通安全及恐攻等項目。
然而,審計處於111年6月查核發現,桃機公司111年3月11日發生停電事件,主要係消防水砲系統整建案廠商未經許可聘用之臨時工,進入車道上方之管線區,以油壓剪破壞電纜所致。復查現場雖設有航警局巡邏箱,惟無近期巡邏之簽到紀錄;門禁系統僅就車輛進行管制,人員進出並未查驗身分;消防避難梯及車道上方管線區缺乏實體隔離,均顯示相關安全防制機制未臻完善。審計處遂於111年6月函請該公司檢討改善,相關查核結果並揭露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嗣經監察院立案調查後,於112年9月22日公告糾正桃機公司及航警局。(詳監察院公報第3344期)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發布日期:2023-12-14)
被審核機關: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