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率偏低,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新竹縣住警器裝設宣導
新竹縣住警器裝設宣導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下稱消防局)推廣轄內住宅場所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下稱住警器),經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住警器設置率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推廣住警器之設置,提升居家生活環境安全性。
審計室指出,依消防法第6條規定,不屬於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消防局配合內政部消防署111年住宅防火對策2.0執行計畫,訂定推動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作業原則,並持續推動補助轄內住宅場所推動設置住警器。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10月查核發現,新竹縣111年截至9月底應設置住警器之住宅戶數計96,539戶,累計設置戶數計59,678戶,設置率為61.82%,比率偏低,審計室遂於112年2月函請新竹縣政府督促消防局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消防局除持續透過網路媒體及集會、活動現場宣導外,亦向各機關單位勸募及爭取補助經費,積極推動住警器之設置。經統計截至112年度8月底止,累計設置住警器之住宅戶數增加至85,653戶,設置率提升至88.72%,並將持續爭取補助經費,推廣設置住警器,以提升住警器安裝率,俾降低火災發生傷亡率,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1-08)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