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下稱市政府)辦理湖內里活動中心興建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計畫獲核定補助後未取得工程用地,及工程多次流廢標,計畫執行時程延宕,經函請檢討改善,工程已竣工並驗收合格,提供民眾多元學習及文康活動之場所。
審計室指出,市政府獲補助經費8,150萬餘元興建湖內里活動中心,惟未妥覓適當場址,未能辦理工程發包,嗣該府105年12月完成湖子內區段徵收作業,於107年3月擇定湖子內區段徵收公41(嘉義市湖子內段新民小段162地號)為興建用地,土地面積3,324.24平方公尺,預計建造地上3層及4層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各1棟,兩棟建築物樓地板面積合計956平方公尺,分別規劃作為里辦公室、里民集會及研習教室等使用。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市政府於110年1月辦理工程第1次開標,規劃工期300日曆天,預定110年11月完工,嗣受市場缺工缺料等因素影響導致營建成本上漲,惟市政府未核實編列預算或適時調整,造成工程採購9次流廢標,經檢討及調整部分工程項目及預算金額,始於110年9月以5,996萬餘元決標,較預定完成發包時程遲延8個月,且逾預定完工期程1年3個月,審計室遂於112年6月函請市政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已檢討,嗣後辦理公共工程招標,將注意已取得工程用地,及強化採購預算審查程序,與參考市場行情覈實編列工程預算及趲趕計畫進度,該工程已於112年9月驗收合格,提供民眾多元學習及文康活動之場所。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1-01)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