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部分高中職校辦理學生賃居服務實施情形未臻周妥,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Formosa雲端租屋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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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配合教育部政策及因應高中職校學生校外賃居人數逐年增加,109至111學年度持續訂有公私立高中職校學生賃居服務實施計畫(下稱賃居服務計畫),經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高中職校未依該計畫建置校外租屋服務平台,或未確實連結相關賃居服務網站,經函請檢討改善,已修正計畫內容及公告正確資訊網站,以維護學生校外賃居安全。
審計處指出,賃居服務計畫實施方式規定,各校應建置校外租屋服務平台(資訊網),提供各類賃居服務資訊,如房東租屋資訊、賃居住所安全評核認證通過住所、違建套房名單等,並於校內賃居服務資訊網連結「青春寄居蟹賃居服務資訊網」及「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及提供專人諮詢服務等。
然而,審計處於112年2月調查發現,高雄市111學年度計有32所公私立高中職校,其中25所未設置校外租屋服務平台,或雖設置服務平台惟無提供賃居房東租屋資訊等;另有12所學校網頁已分別連結「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或「青春寄居蟹賃居服務資訊網」,惟其中有1所學校之連結內容誤為「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3所學校連結「青春寄居蟹賃居服務資訊網」顯示找不到網頁等,審計處遂於同年月函請教育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已於112年7月修正112學年度賃居服務計畫,公告連結網頁將「青春寄居蟹賃居服務資訊網」更新為「Formosa雲端租屋生活網」,另除少數學校因長期無賃居生,未建置賃居資訊平台外,各校均已於平台更新連結或將連結公告於校網供師生使用,以提升學生校外賃居安全,降低學生賃居意外事件發生風險。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3-11-01)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青年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