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地政局(下稱地政局)為執行內政部「預售屋銷售聯合稽查實施計畫」,成立「金門縣預售屋銷售聯合稽查小組」(下稱聯合稽查小組),經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聯合稽查小組成立1年餘,地政局遲未辦理聯合稽查,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至建案地點、建商及代銷業公司等辦理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以有效管理及查核預售屋銷售情形。
審計室指出,內政部為導正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於110年6月訂定「預售屋銷售聯合稽查實施計畫」,並自110年7月1日實施。又依上述實施計畫規定,各市縣政府依轄區預售屋推案情形,每上半年及下半年至少各執行1次聯合稽查。地政局爰於110年7月10日簽准,由消費者保護官、建築管理及地政單位派員組成聯合稽查小組。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9月查核發現,聯合稽查小組已成立1年餘,仍未依規定擇案辦理聯合稽查,審計室遂於111年11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地政局已於112年7月4日就受理之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申報備查案件中擇選1案,實地至建案地點、建商及代銷業公司辦理聯合稽查,預計下半年將再辦理1場聯合稽查,以有效管理及查核預售屋銷售情形。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0-20)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地政局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