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南投巿水資源回收中心新建工程進度落後且未依統包需求書規定施作,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南投縣南投巿水資源回收中心新建工程
南投縣南投巿水資源回收中心新建工程
南投縣政府(下稱縣府)辦理南投縣南投巿水資源回收中心新建工程,經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進流抽水站進度落後,且未依統包需求書規定施作脫水機房之防音門窗及吊車,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管制廠商施作進度,並督促廠商依契約規定施作,工程已完工啟用。
審計室指出,縣府為改善都巿計畫區之水污染狀況,規劃辦理南投巿污水下水道系統計畫,該計畫第一期施作水資源回收中心一座,設計容量平均日處理污水量7,000立方公尺且達二級處理功能,採統包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工程於107年3月16日完成招標作業,決標金額3億7,870萬元,同年4月13日開工施作。
然而,審計室於109年9月查核發現,該工程進流抽水站進度已較原訂進度落後逾3個月,影響工程完工啟用時程;又未落實依統包需求書規定要求廠商施作脫水機房之防音門窗及吊車,審計室遂於109年10月函請縣府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加強管制廠商施作進度,並督促廠商依契約規定施作防音門窗及吊車,工程已於110年9月23日完工,111年6月17日驗收合格並啟用,截至112年7月底止每日平均處理量為3,409立方公尺,並將配合污水管線用戶接管進度持續提升處理量。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0-17)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