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文化局(下稱文化局)為保存及維護歷史文化景觀,辦理澎湖縣石滬修復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局僅將已登錄於澎湖縣文化景觀之石滬納列活化與保存修護對象,排除其餘具特色景觀之石滬,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爭取文化部等機關補助,增納其他具歷史價值及特色景觀之石滬為保存修護對象,完善修復計畫。
審計室指出,「石滬」係以石砌成矮牆,利用潮汐將魚群困於牆內,為古早時期之捕魚方法,據88年6月出版之《澎湖的石滬》載述,澎湖全縣石滬總數達574口,因未妥善管理維護而逐漸倒塌或散形消失之石滬計357口。文化局為保存歷史文化景觀並提升觀光量能,自105年度起持續結合在地社區居民,辦理澎湖石滬文化景觀有關管理維護計畫,並藉以彰顯澎湖石滬之文化遺產價值。
然而,審計室於110年9月查核發現,該局於105、109至110年度辦理澎湖石滬文化景觀管理維護作業,其預定修護之石滬,僅包含已登錄於澎湖縣文化景觀之七美雙心石滬及吉貝石滬群(約103口),其餘如山水畚箕滬等未登錄惟尚有具文化歷史價值及特色景觀之石滬,則未評估納列為活化與保存修護對象,不利完整保存與延續澎湖特殊地理文化景觀,審計室遂於110年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局已自111年1月起評估轄內具活化再生潛力之石滬,於第六期(112-115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提報「澎湖縣特色石滬景觀保存維護計畫」,嗣於112年3月獲文化部核定補助720萬元,預計於112年底前完成修護吉貝石滬群9口,及七美雙心石滬、山水畚箕滬及西嶼虎目滬各1口,截至112年9月23日止,吉貝石滬群4口、七美雙心石滬及山水畚箕滬各1口已修護完成,嗣將賡續辦理修護作業,以提升整體澎湖石滬景觀之文化價值與觀光量能。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0-04)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休閒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