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馬公市廢棄蚵殼未妥善處置,影響環境衛生及整潔,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澎湖縣馬公市廢棄蚵殼清除前後對照圖
澎湖縣馬公市廢棄蚵殼清除前後對照圖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下稱農漁局)處理養殖牡蠣產業廢棄蚵殼事宜,經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馬公市菜園地區長年堆置之廢棄蚵殼仍待妥適處理,經函請檢討改善,已清除堆置之廢棄蚵殼,維護環境衛生及整潔。
審計室指出,澎湖縣馬公市、白沙鄉等地區養殖牡蠣產業發達,每年產生2,000至3,000公噸廢棄蚵殼,並因缺乏處理場所,尚有歷年大量未處理之廢棄蚵殼亟待去化,農漁局為產業永續發展,於109年間輔導白沙鄉公所設置營運蚵殼暫置場,處理養殖牡蠣廢棄物。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3月查核發現,農漁局雖已輔導白沙鄉公所設置蚵殼暫置場持續收容廢棄蚵殼,再交由再利用業者回收再利用或運至土資場回填,但馬公市養殖牡蠣產業衍生之廢棄蚵殼,仍長年堆置於鄰近菜園漁港之臨時暫置場,且馬公市公所原預計清運8,220立方公尺廢棄蚵殼至縣政府設置之土資場,亦因原編列經費不足,致無法及時處理,截至111年4月底止,大量堆積之廢棄蚵殼仍未清運,並影響環境衛生及整潔,審計室遂於111年5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農漁局已於112年1月10日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補助相關經費,並輔導馬公市公所逐步清運,截至112年6月底止,長年堆置臨時暫置場之8,220立方公尺廢棄蚵殼,均已清運至土資場回填,有效維護環境衛生及整潔。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0-04)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施政主題細項: 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