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下稱縣府)為保障公眾安全,並確保建築物各項管線設計符合相關法令規範標準,訂定建造執照申請作業程序,經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作業程序規範建築工程五大管線設計圖說審認文件均須於開工前提報該府備查,影響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經函請研謀改善,縣府已調整建築工程五大管線審查作業,有助提早開工並縮短公共建設計畫完工期程。
審計室指出,縣府於建造執照申請作業程序中規範,消防、電力、電信、污水及自來水等五大管線於申報開工前應向各管線單位申請審認設備圖說並提送該府備查,始能申報開工。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8月查核發現,該府辦理臺東縣圖書館中心興建工程,於110年5月間完成發包作業,同年8月間即取得建造執照,惟因尚未通過電力、自來水等管線審查作業,致無法及時開工,該府雖已通知設計單位儘速完成五大管線送審作業程序,惟送審作業歷時近半年,致該建築工程延遲至111年2月間始正式開工,影響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審計室遂於111年9月函請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府已於112年3月邀集臺東縣建築師公會召開座談會議,決議參酌其他縣市執行方式,調整臺東縣建築工程五大管線審查作業程序,調整後於建築工程開工前可先行完成消防及污水審查,另電信、電力及自來水管線圖說則於一樓頂版勘驗階段檢附審核(驗、查)證明文件,有助建築工程提早開工並縮短公共建設計畫完工期程。
發布單位:
臺東縣審計室(發布日期:2023-10-04)
被審核機關:
臺東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