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下稱工務局)為節能減碳規劃傳統鈉燈汰換為LED路燈,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工務局未積極清查轄內路燈,並將傳統鈉燈汰換為LED路燈,影響節能減碳成效,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積極推動路燈清查並將傳統鈉燈汰換為LED路燈,全市 LED路燈設置比率已達到99%。
審計處指出,LED路燈具有低耗能、低污染、高效率及節電之優點,為有效減緩氣候變遷之影響,建立具調適機能之低碳城市,臺南市政府低碳調適及永續發展委員會於107年度訂定3大面向及36項指標,其中「節能減碳」面向之LED路燈比率應於109年度達到70%。
然而,審計處於110年3月查核發現,截至110年2月26日止,全市LED路燈計141,567盞,占路燈總數226,885盞之62.40%,未達上揭70%之預期目標,其中永華6區(安平區、東區、中西區、安南區、北區、安平區)路燈因屬早期建置,以傳統鈉燈為主,LED路燈數僅占永華6區路燈之32.43%,比率偏低,審計處遂於110年5月函請工務局檢討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工務局已積極清查轄內路燈,並將傳統鈉燈汰換為LED路燈,截至112年6月底止,永華6區路燈已全數汰換為LED路燈,全市LED路燈設置比率達到99%,每年可節省之電費約9,600萬元,減碳量約4.34萬公噸。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3-09-27)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