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配合行政院於109至111年度辦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部分學校未訂定冷氣使用及管理規定,節電管理執行成效尚有提升空間,經函請檢討改善,各校均已訂定規定並加強用電管理,以營造節能及環保永續校園。
審計室指出,為使學生於適溫下有良好學習環境,由教育部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訂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補助連江縣政府完成校園電力系統改善後,賡續裝設冷氣及建置能源管理系統,累計執行數3,793萬餘元,各校並於111年5月陸續啟用。
然而,審計室於112年3月查核發現,連江縣政府於介壽國民中小學等7所學校、108間教室裝設冷暖氣機164臺,惟部分學校未善用能源管理系統平台進行用電管理,及未訂定班級冷氣卡保管方式、冷氣啟動程序及相關節電注意事項,以培養教職員工及學生節約能源觀念,建立共同遵循之節能措施,審計室遂於112年5月函請縣政府督導各校妥為研訂並據以執行。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督導各校檢討改善,截至112年6月底止,各校均已訂定相關管理維護辦法,規範開啟冷暖氣機使用時機及原則、IC卡片管理方式及節電獎勵制度等,並透過能源管理系統分析冷氣使用情形,以節省電費及落實校園節能減碳。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處(發布日期:2023-09-21)
被審核機關:
連江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